【河床】
橄欖樹文學月刊◎ 一九九九年八月期
欄目編輯:祥子、木木

巴 喬

黑白條紋衫

1、買煙

  昨天晚上我去李重家,半道上想起煙殼裡只剩兩三顆煙了,於是我把自行車 往道旁靠,沒有下車,手伸出去遞錢拿煙。煙雜店老板說:“找錢,兩塊。”我 說:“謝謝。”然後,在李重家樓下鎖車時我才想起來,那煙雜店老板我原是認 識的--強卵。他的真名實姓我並不知道,那時候,人們都這麼叫他:強卵。


2、小拇指

  可以說,自始至終都是我認識強卵,而強卵並不認識我,即便他曾經揍過我 。他揍過的人實在太多了,所以我敢打賭,我在李重家門口記起了強卵,而強卵 絕不會想起我來。我的身體至今還留有強卵傷害過我的痕跡,這麼說有些曖昧, 其實只是小拇指骨折,微不足道,卻使我因此多了樣異稟:五指張開,小拇指與 無名指之間的距離很大,只要我願意,我甚至可以使它們接近直角。

  我曾經向很多人展示過這點。


3、故事

  我向我的朋友們展示這點的時候,無一例外地會講述個故事。

  故事發生在早上,下午,或是晚上。

  呆逼它媽的居然敢跟我老逼老牛,真它媽昏的嘍。也怪我自己不好,出手太 重,打在他牙上。他掉了兩顆牙,還害我折了骨頭。媽的!故事講多了,我自然 會變換些語氣,也可能是心態的原因,我越來越喜歡將它輕描淡寫。沒啥,沒啥, 年輕時不懂事,人家進了醫院,我倒只折了個小指頭。


4、遊戲房

  我之所以會被強卵打折了小拇指,是因為我想向強卵表達我的感激之情。

  “謝謝你了,強卵。”

  強卵看了我一眼,繼續打他的遊戲機。對,他並不認識我,於是我說:“我 是李重的弟兄。”

  強卵繼續打他的遊戲機。

  我站在強卵身邊,看他打遊戲機。過了一會,我碰了碰強卵的手臂,說:“ 來,抽煙。”

  強卵沒吱聲。

  我說:“那天謝謝你了,還害你掉了一顆牙……”

  強卵便出手打了我,遊戲房裡一陣小騷亂,霍忽平息。我的小拇指是在抱頭 擋臉的時候被打折的--我估計。


5、李重

  李重是我的弟兄,也是我的同班同學。

  我們倆很要好。

  我們一起吃午飯,一起上廁所,一起約女同學去溜冰,一起參加校運動會的 400米跑。當然,我們還一起上課,這是不可避免的,還能証明我們友誼的便 是,我們一起逃課。不過,李重要比我出息,他的女朋友比我多,他外面的路子 也要比我廣。

  有一次,3班的夏文斌來我們班找麻煩,我和李重跳了出來:“小死人準備 怎麼樣?!”

  “小死人滾開!”夏文斌說。

  我沖其他同學喊:“把門關上!”

  夏文斌便說:“兩個小死人你們給我等著!”

  這時,李重就說了一句擲地有聲的話:“你他媽外面有大哥,我就沒有嗎?! ”

  這事後來不了了之,一年後,我們還成了朋友。

  強卵便是李重的大哥之一。他原先也是我們學校的,比我們高三屆,不過, 在我們剛跨進三十八中那年,他就退學了。


6、耳光

  我之所以會向強卵表示感謝,是因為強卵幫了我一個忙。而強卵之所以肯幫 我這個忙,是因為李重為我向他開了口。不過,當時李重並沒有給我們互相介紹, 所以,我不能說我們彼此認識。

  “就是他!那個穿黑白條紋襯衫的!”李重指給強卵看,我跟在後面。

  強卵大步流星地走過去,很快就到了黑白條紋衫的面前。我看到他們說了幾 句話,強卵便出手扇了黑白條紋衫兩個耳光。“唰!”,“唰!”,一正一反, 真好!黑白條紋衫轉身跑了,強卵也沒有追,往回定定心心地走。

  我和李重正要迎上去道謝,這時,高中樓裡就跑出來五六個人,他們有的拿 著鏈條鎖,有的拿著凳腳,黑白條紋衫也在其中。

  強卵被跑在最前面的兩個人追上,吃了幾家伙,又成功地跑掉了。不過,第 二天李重告訴我,強卵被鏈條鎖打掉了一顆牙。


7、走路

  “小死人你過來!”在強卵來我們學校的前一天,中午,我從大禮堂前的空 地經過,黑白條紋衫正騎跨在自行車上,在不遠處向我揮了揮手。

  我猶豫了一會,還是走了過去。

  “會不會走路?!”黑白條紋衫說。

  我問:“怎麼啦?”

  “一搖一擺的,你很拽嘛!”黑白條紋衫抬手扇了我一個。

  “今天就教教你怎麼走路!”黑白條紋衫用腳踮了踮地,靠近後退的我,又 扇了我一個。

  “你給我等著!”我邊逃邊罵,“小死人你給我等著!”


8、黑白條紋衫

  我到李重家時,其他朋友都已經在了。大家興高採烈地商量著後天李重的新 婚大典,每個人都領到了具體而瑣碎的任務。我的任務是伴郎,當然這是早就定 下的,現在只是商量一些可能出現的細節問題。

  差不多十點的時候,我從李重家出來,路過那家煙雜店時,我故意放慢了速 度。可惜,櫃台裡站著一個很胖的女人,強卵不在。

  我繼續著放慢下來的速度往前騎,想到,黑白條紋衫之所以打我,完全是因 為我有一件和他一模一樣的黑白條紋衫,弧形的下擺,當時很流行的,配上黃軍 褲,霹靂舞手套,和一條功用很多的鏈條鎖,那是當年的時尚。我記得那件黑白 條紋衫是我和李重還有他女朋友小貓一起逛夜市時買的,李重摟著比他高一點的 小貓,他們邊調情邊說好,他們說好,我便也覺得好了,於是我就買了。幾天後, 我在校園內發現了那件一模一樣的黑白條紋衫,我想,黑白條紋衫也是在同時發 現了我穿著一件和他一模一樣的黑白條紋衫,因為當時我們在狹小的校門口相遇, 彼此都愣了一下。再幾天後,我就挨了一頓打。

  當然,這個原因我當時就想到了,現在只不過是又一次想起罷了。

(19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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