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床】
橄榄树文学月刊◎ 一九九九年十月期
编辑:早班火车

·小 西·
在房间里漂浮

  每一个故事的开始都是一个醒过来时候的早晨,这个故事也不例外。我睁开眼睛,看到灰尘在从窗口透进来的光柱中漂浮。
  这是一个周末,过去一夜我摆在床上九个钟头,醒来发现自己浑身上下冒着臭气,腋窝汗味刺鼻。我的生理正在发生一些强烈的生物化学变化。我无法生存了,我可怕地想。灰尘在房间里漂浮,这样的日子怎么还能生存?
  我就没打算洗洗自己,我不想修理自己。我用一个最难看的姿势趴在阳台上,决定明天到公司里辞职。干瘦的总经理会问要我理由,我就背对着放个响屁给他。我像阳台上晾着的白衬衣,挂起来被风吹得没头没脑地乱晃。
  我不像别的,就像衬衣。我连内裤也不像,我浅湖蓝色的内裤咧着两个大嘴正和邻居阳台上的乳罩调笑呢。

  刘雨走了之后我开始练习一些生存的技能,我沉迷于这些练习之中,体会生存的艰难。杂物间里的黑白电视机被搬了出来,我寻找它三年之前突然歇菜的原因。下了班之后我连饭也顾不上吃,把脑袋埋到电视机壳里,把螺丝卸下来,把螺丝装上去,焊接,换二极管。我沉迷于这种生存技能的练习,更确切地说是我沉迷于它带来的生存的快乐之中。十二点以后,我吞下美味香浓的来一桶,然后睡觉。
  我一直相信我能够把黑白电视机修好,可是三个月过去了,我知道自己不灵,因为我没有修过电子课程,甚至没有电工技能。决定放弃电视机的那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伤感,就在卧室里倒立起来。
  经过二十多次失败后我终于倒立起来,然后领悟到我并没有倒立行走的生存技能。既然用脚行走对于生存十分重要,用手走路的技能也必定不可或缺,可是我在二十七岁之前竟然不会用手走路,生存得可谓系于一线,惊险得很。
  我用手走下楼梯的时候把欧阳大妈吓出心脏病,所以我知道如若到光华大街上试验这一生存技能,势必被小人视为傻逼。我决定到佛的跟前去,惟有佛会领会我的生存。沉峰山满是非槐非杨古怪小树,不显挺拔,弯曲得也没有仪态。圆形的小叶子到了秋天四处散落,没有韵味,也不像法花古寺庄重而古派。法花古寺只有两个殿两排厢房,寺里的佛和菩萨都显露出泥身,但这好比端庄的女子穿着比基尼显露部分躯体,愈发深含肉体的真谛和魅力。
  没有人的沉峰山上没有人的法花古寺地板清凉,我便用手在佛的面前走来走去,佛对着我做一个宽厚但是残败的泥巴的笑。佛关注我的脚笑,佛关注陶风的脑袋笑,我看见的是陶风倒着走进了寺门,脑袋下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她就这么走了进来。
  陶风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她走入大殿时候眼里只有佛而没有我。秋天的沉峰山孤寂而压抑,法花古寺干净而破败,陶风身材高大,曲线剔透,胸部丰满,足以破坏佛几千年的修行,可是在倒立的我的眼里却显得古怪无比。
  所以我是用脚支撑在地面的时候才意识到步入这个不相宜地方的陶风是一个绝世美人。

  刘雨说她会很快忘记我,我也一样会很快忘记她,我相信了她的话,可结果并不这样。我一直在做和她有关的噩梦,吓得那以后我对睡眠有了深刻的恐惧感。我害怕睡觉,每次睡醒都像刚刚完成了一次绵绵不绝的手淫一般伤害自己。
  我以为刘雨嫁的是一个糟老头子。三年之后她给我寄了一张全家福,原来她的丈夫像汤姆克鲁斯,比我长得漂亮。在刘雨和汤姆克鲁斯之间,是一个刚刚会走路模样的小杂种。

  陶风紧紧地压在我身上,长发乌黑而披散,我陷入一片纯粹的黑暗之中,她的嘴唇里边是一片纯净的香味。

  “这就是我不喜欢你的原因。”我说,坚定得像是只死猪。
  我身体上面的女人撩开一部分头发,薄薄的嘴角流出讥讽,这让我看到了一些光明,看到她用白色的手托着下巴,看到一条深深的乳沟穿过圆润的玉石之间。

  “你这么喜欢那个女人?说出去笑掉一街大牙。”
  “你别讽刺。”

  “这算什么?”
  “呵呵,我知道你喜欢我,别装。”
  “不要利用别人的生理弱点行不行?”我说。
  生理弱点不管怎么也只能算个借口,后来陶风的奥黛莉长出一对白色翅膀的轮廓,然后我就失去了呼吸的能力,她拉着我深深地陷入柔软的床上。
  整个海滩只有陶风穿着系带比基尼,她真美丽。我想起了海滩,可就是这时候痛苦从胸口间劈闪出来,双肩像是撕裂一般。
  我突然停了下来,把头埋进她左肩上的枕头,抱着她一直到她呼吸平静。
  “你可以杀我。”
  “我杀你干吗?有病。”陶风说。

  刘雨就像我自己一样生活在我的体内。

  乞丐仰头看着三楼阳台上的我就像我看着走向安检通道的刘雨,不同的只是刘雨漂亮迷人,香气扑鼻,而我蓬头垢面,臭气冲天。我劝说刘雨不要和那个男人结婚,可她要结。她不想迁就我的生存来选择她的生活。她对我说在同一条航线上飞行三次之后,就不会是在原来的地方了,我没有听懂。
  刘雨在十二月又搭上了去美国的航班,这是她在这条航线上的第三次飞行,她再也没有回来过。刘雨走的第二天下了一场大雪,大得把我整个阳台都埋没了。

  我在二十米之外看着陶风和那个男人缠绵缱绻,她白色的下巴蹭他的脸颊,我甚至可以看到她的舌头不时隐晦地闪动,她艰难掩饰着。
  我的手里拿着水杯子,这是我后来开始练习的生存技能,我设法增大了自己的日饮水量,还增加吃饭时候咀嚼的次数,现在我一天喝八瓶矿泉水,每一口饭菜要咀嚼五十次以上才下咽。
  我喝完水的时候看着陶风倒下的,滴血的生命被抽出来,陶风的身体在空气中柔和地摇摆,然后轻飘飘倒到地上。我一动不动地目睹一切,直到陶风倒到地上之后半分钟。
  掌声像烧鞭炮一样响起来,观众拿着鲜花向恢复用脚支撑的陶风冲过去。我站起来,转身,离开了剧院。后来陶风说她透过鲜花看到我的背影,就哭了出来。这是从沉峰山下来之后陶风给我送的戏票,开场前我发现左右邻皆是男士,不禁诧异无比。我对陶风说我很喜欢她的演出,只可惜我应该是用手走到剧院来的才好。

  没想到刘雨那么幸福。后来她给我打了一个一小时十五分钟的电话,越洋电话费是她出的,美国的电话费便宜而她又比我富有,使得这一切顺理成章了。我们说过去三年里所有要对对方说的话,只是我没有告诉她,我一直都在喜欢她。
  刘雨问我有没有一个新的女人,我的回答是坚持不懈努力中。后来她说:“一小时十五分钟了。”我们就决定挂上电话。她的声音还和当年差不多,只是多了点儿别人老婆的味道。

  楼下的乞丐钻出他的小棚子,怒气冲冲地看着我责怪我今天没有把面包从三楼吊下去给他。可是我是真的不想吊了,从今以后再不吊了,我朝他做了一个鬼脸。我有理由不考虑乞丐的生存习惯而改变我的日常生活,他可以迷惑,可以恼怒,可以饿死,这些阻止不了我。以前我给他面包,以后不给了。何况他不会饿死。

  刘雨的身体像她的声音一样温柔地弯曲着,而我们像两束激流,撞击到岩石上,然后又同时沉入黑暗无底的深水处。在水底改变方向,改变形状,我们缠绕着不顾水中其他的一切。我们高高地跃出水面,大声地再次快速撞击到宽厚的岩石上,无惧地粉身碎骨。水花在空荡荡的空气中飘散下来,还停留着细微的回声,最后,在空气中消失,或者落入水中,独自下沉着,无声无息,仍然独立于其他的水之外。
  一丝长长的气息从刘雨粉红色的嘴唇里吐出来,她又收回细长的胳膊抱着我的头,小心地把身体贴近我,依然发硬的乳头硌着我胸口。刘雨用左边大腿顶我,嘴唇咬住我的耳朵,忍着笑热热地说,“一小时十五分钟。”

■〔寄自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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