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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树月刊2002年第一期河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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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门《妄想狂手记》(十三)
目录
人物:以电脑为试剂 蜂舞:作为系统分析员的上帝
雄蜂:加尔文新教伦理  

 
  1、人物:以电脑为试剂

如我所料,我带来的电脑在村里引起了一场骚动,好几天孩子们都堆挤在我的门窗外窥看。这是些既纯朴又顽皮、既胆大又胆怯的乡下孩子,他们的好奇心令我同情。不过我告诉自己,我到这里不是为了让人注意而为了让人忘记的,因此我只好故意打击他们的热情。我向他们充分展示电脑枯燥无味的一面:见我整天不是在灰白背景上敲打一些莫名其妙的英文字符,就是用手指在一个扁平的东西上噼啪乱按,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有趣的事情发生,他们也终于失去了耐心,怀揣着对电脑神话——他们已经通过电视这种跨地质年代的时间机器接收到了对这种后现代神话的扭曲编码——的幻灭感逐渐散去。
更具有认识意义的是房东一家对电脑这一畸形闯入者所做出的不同反应,象化学试纸一般测试出其各自不同的性格。
家长是个干瘦黢黑的老头,体型虽短小,但因一生肩负看不见的家庭重担而获得一种不可侵犯的男人的尊严,头裹蓝布头巾,身穿从人民公社时期传下来的深蓝色阴单布衣裤,一张脸却宛如用神龛中被香烟熏黑的檀香木刻成:神情自重,甚至在表面的谦卑之下暗寓高傲——这是底层人鲜为他人认可的高傲,因此较为隐蔽,但也因此反而更为顽固,高傲的资本是终生的操劳,一年到头一天到晚劳累不休,如同一只强健、尽职的工蜂。老头并不愚蠢,对于他的感知所及的世界,他自有他自己的一套哲学的解释,在其中,亚里士多德式的真理盈然在握的盲目自信和犬儒主义式的普遍怀疑水乳交融在一起,形成一道百毒不侵的思想防线。这道防线经受住了电脑这个奇怪异物的入侵,老头坐在我背后的床沿上,一边抽着呛人的叶子烟,一边用那双混浊的老山羊眼睛假装无意地注视我的举动,若非偶尔从中透出的一星半点的狡黠亮光反射在屏幕上,那难以抑制的好奇心几乎要被故意表露出来的无动于衷甚至讥诮鄙夷给掩饰住了——老头倔强地借助大脑中的蛮力强行把电脑这个陌生的神话动物纳入自己的世界体系,用一闪一闪的烟头火光向全世界表示:电子计算机不过是电视机和算盘的非婚生子,这虽是一桩令人不齿的丑事,却早在他预料之中,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老太婆是个正宗的“西南夷”,原始文化的活化石,各种各样不同来源(地区、民族)的迷信、禁忌的不加分辨的集大成者。与老头子宾服四夷的半开放半专制式自我中心主义相对,老太婆对电脑的反应则是无法掩饰的惊恐和敌意,仅仅是出于胆怯和对家长的服从才没有过分激烈地表现出来,但我相信她在其当天晚上的例行图腾崇拜活动中肯定为此多烧了两把草、多念了两通咒。她从不敢在电脑开着的时候走进我的房间,好像生怕被摄去魂魄,如果不是怕遭人耻笑,她说不定真的会去请一道符来镇压躲藏在显示器中的邪神。她的恐惧甚至从她体内渗透出来,具备了一定的感染力,当某天晚上我从电脑显示屏上抬眼看见窗外她正战战兢兢然而又充满怨毒的往里窥探的目光时,我不禁全身寒毛倒竖。
这种恐惧通过遗传变异在十六岁的女儿身上变成一种羞怯,这位散发着淡淡异味儿的善良的牧猪女经常找到借口到我旁边来看我“打”电脑(打:1、用猛烈的动作触碰以图伤害;2、玩〔球类游戏〕;等等),痴痴的,就好像看猪儿交配一样入神;可是如果我邀请她试着摸一摸鼠标,她就会像我是在邀请她和我性交一样羞得满脸通红,忙不迭地夺命而逃。话说回来,我倒确实也曾想过邀请她和我性交,但只是想想而已,没有付诸实践,因为我担心我要真说出那种话,她的脸岂不要因红肿而胀爆?——其实她既然是我的创造物,我完全可以任意地处置她、意淫她,让她在土里土气的面孔下隐藏着一付健美肉感的身体,让“我”在某次春情发作的写作中无意中窥见她在热气腾腾的大木盆中洗澡,然后凭借叙述者的刑事及道德豁免权闯进去,用钢笔或微软拼音输入法诱奸(自初潮以来早已渴望男人的)她(描写过程中又可将女性生殖器官的解剖学术语选择性地列举一番),之后让她夜夜主动脱光了衣服钻进我被窝供我泄欲而我最终则不妨怀着假惺惺的无可奈何始乱终弃之,云云。然而我终于能克服色情狂的冲动(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其实不能算变态)而没有堕入这样的旧套路,其原因大概是自己在和汉语进行旷日持久的古典式摔跤的过程中已经被耗尽了精力,不复有最初提笔时的锐气(戾气),另一面(也是更重要的一面),或许是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已经变得世故想要成家立业害怕被本质化为一名色情作家或者害怕有朝一日被自己的儿子抓住把柄没法道貌岸然地当爸爸(因为根据我们的传统,体面的爸爸妈妈应该被设想为没有真正性欲的中性人,体面的孩子则是在庄严的、恪守礼仪的、〔特别是〕没有快感可言的医学活动中结出的象征婚姻美德的无花果)。
九岁的顽童儿子是孙悟空的化身,有本事一边吃饭一边不停地翻筋斗儿,又是世间一切弱小动物的天敌,成天不是捉青蛙就是钓鱼钓虾,尤其擅长折磨蜗牛、用煤油烧未成年的小老鼠。他是遗传学上所谓返祖现象的牺牲品,一个错生在平庸的农耕时代的天才的渔夫(或猎人),我跟着他熟悉了附近河流池塘的支支汊汊、各种微型水族的分布情况和出没规律,以及怎样因陋就简得地利用趁手材料制作渔具,等等。作为回报,我教会他玩电脑游戏,不出意外,他在动作类游戏中亦表现出惊人的天赋,尤其令人吃惊的是他在血肉横飞的场面中显露出的那种天真无邪的残忍。对他来说,电脑游戏的概念其实并不难理解,因为他天生就把能到手的一切看作游戏的工具和对象,对于他而言电脑和一根用剥了皮的柳枝做成的渔竿并无什么本质区别。他还处于无善恶之念的黄金时代,对于一切经验照单全收,既不加拣择也不知畏惧,就像一条出生还不到一周的小狗,你就是扔坨锈铁给它它也要凶巴巴地扑上来啃两口。
插句话:我为什么写个不停?我没在非洲猎过野象,没在沼泽中和鳄鱼玩过相扑,没驾驶过飞机,没得过奥运会冠军,没和不同肤色的女人做过爱,没参加过政变、革命、战争,没在沙漠里看见过海市蜃楼,没登上过珠穆朗玛峰,没被食肉恐龙吞吃过,没去过月球,没当过拯救人类的宇航员,没碎过尸,没进过监狱,没参加过国际金融峰会,没玩过人妖,甚至没打过保龄球、没在四环上飙过车(我没有驾照)……我所知道的只有啪啪、唧唧、嘿嘿,一页一页地翻书,一行一行地敲字,我讨厌自己这罗里罗唆的巴罗克文风,空洞无物的词语砖块,我想老老实实地写点儿什么既有“认识意义”又有文体价值还能让广大旧有的工农群众和新崛起的大小资产阶级在茶余饭后赏心悦目的东西,可是我写的是些什么?我知道什么?
我操。我得操,操文字,操读者,操自己,操他妈的广大工农群众,操他妈的新兴资产阶级。必须操翻一切,把整个世界操个底朝天、里朝外,将一切污秽龌龊的人类沉渣操得灰飞烟灭,操出一个崭新的朗朗乾坤,然后才可以谈新的文学,才可以谈老老实实的写作——然而这一切都是渺小的、无聊的呓语,是知识娇娃的肆意发作,精神分裂者的歇斯底里,既无济于事,也不适合象我这样正在步入而立之年的技术精英。我应该放弃使自己成为卑琐的圣徒的荒唐努力,停止注定要失败的最后的负隅顽抗,把艺术这块既多汁又易腐烂的肥肉随手丢给那些倒卖影像的影像的影像的影像的媒体贩子,从而一举成为“时代精神”的最乖的乖宝宝。我操。
不过还是让我心平气和地继续写下去——关键是不停地写,而不是发火。和思想一样,写作也只是一种无法遏止的风暴、一种无法治愈的病症,如此而已——你爱写,你活该。
这家人中唯一对我的电脑没有反应的阿根,因为他是一个白痴。阿根的头呈三角形,好像个窝窝头,身材两头小、中间大,象个纺棰,硕大的屁股外面总是穿条军绿色的长脚短裤,脚上则是永远的蓝袜子、解放鞋。这身装束使他看上去象个笨拙的玩具,如果缩小到便携的尺码应该可以获得许多少女的宠爱。他的年纪比我大几岁,但他的智力却还不到幼儿园小班水平,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大概是一次脑膜炎?),使他的语言中枢发展到词组阶段就停滞不前,以至于时至今日他还不能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
不过我倒喜欢和他相处,其原因大概是因为(正如前面已经提到过的)自那次在旅馆里发烧之后,我自己也已经在相当程度上白痴化了。我们至少在两点上臭味相投:一是淡泊名利,二是好逸恶劳。阿根因为语言能力上的自卑而少言寡语,这使得他有时候看起来象个智者,而且和他在一起共处也确实能取得类似于和智者在一起的效果:他那些断断续续、离题万里的残破语句在功能上简直可以媲美最机智、最玄妙的禅宗公案,经常带给我意想不到的启迪。为了照顾他汉语不太好的缺陷,有时候我们干脆用毛利语交谈:我叽哩咕噜地发出一些毫无意义的声音,他也咦哩哇啦地乱叫一通回答我,这样我们通常也聊得蛮愉快——阿根不仅真傻,也会装疯,他会假装用这种难以索解的语言和我争吵起来,我们激动地相互挥舞着双手、耸肩、皱眉头,根据假想中的谈话内容而做出各种各样煞有介事的表情,说话声音的高低缓急也相应地不断变化,简直如一出精彩的有声默剧,足以骗住任何一个不明就里的异乡人。不过,他能掌握这种相当复杂的即兴演出技巧,却不能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这一点令我甚感困惑。有时我甚至怀疑他那所谓的傻其实一种大智若愚的骗局:通过装傻,他可以公然逃避人间的一切重负而不露一丝痕迹,也不会遭到任何人的指责——我仿佛看见他躲在残破语句的甲壳后安逸地颐养天年,透过他那双暗不见底的细细的三角眼,如同通过开在碉堡上的窄窄的射击孔,既得意又好笑地窥视着这个尘世。
另一项深为我们俩喜爱的游戏是打呵欠:两个人常常并排坐在石头房基上,你一个呵欠、我一个呵欠地打个不停,比谁的嘴巴张得大,谁的面部表情夸张滑稽,谁的呵欠声优美动听、摇曳多姿,等等——这是一种没有裁判的艺术体操比赛,因此可以无穷无尽地玩下去,有时几乎从午饭后一直断断续续地进行到太阳西沉——此时,天边的晚霞就会失足掉进我们宽敞的口腔将正在颤动的小舌染成殷红。
阿根从不干翻白眼、流口水那类事儿,也从不显得低人一等,有时他甚至还主动逗我的乐子。有一次我们俩在猪圈里撒尿,他突然“咯咯咯咯”地笑起来,我转头过去看他,只见他指着我的鸡鸡,结结巴巴地说:“你的……小!”,再指指自己的,得意地说道:“我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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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蜂舞:作为系统分析员的上帝

从我住的地方到营地走路要二十分钟。除了仔细研读老常给我的书(包括《养蜂知识大全》和《中国花期表》等等,其实不只一本)以外,我还几乎每天都去现场学习实际的养蜂技术。我学会了检查蜂箱,辨认蜂王、工蜂和雄蜂,特别有趣的是,还学会了观看蜂舞。
关于蜂舞的权威记载:
“在100米内发现食料时,归巢蜂在巢脾上跳圆舞。如在100米之外,则跳摆尾舞。食料的距离是以一定时间内摆尾舞的转身次数,相当精确地指示出来的。在100米处取食回来的舞蹈蜂,在15秒钟内转身9-10圈;200米,7圈;1公里,4.5圈;6公里,2圈。”
显然,工蜂有一套它们自己的数学,它们懂得在食料的距离和舞蹈的参数之间作一个特殊的函数变换。这无疑是一种数学能力:一种运算能力。而且这种能力是天生的,无须学习的,并为全种族所共有。这从某种意义不是说明,数学是一种先验的知识吗?康德如果知道了这件事,会怎么想呢?
另一方面,工蜂的这种能力,既精确又千篇一律,无疑是写在基因上的一段程序;那么工蜂呢,就好像一台能够执行这段程序的小型计算机,也就是说,是一台机器。如此,工蜂是否有自由意志?表面上看,工蜂的飞行是随意的、随机的,但实际上,虽然它可以根据环境的变化而随机应变,但它应变的可能性和规则却早已写定在程序里了,因此它并没有一个举动(那么是最微小的)是真正可以自己决定的。笛卡尔说过人是机器(那蜜蜂就更是机器了)的话,莱布尼茨则把宇宙的和谐比作钟表(也是一种机器),他们大概都知道这件事吧?也许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不知道基因和计算机。
不过哲学是一回事,学会观看蜂舞则是另一回事,而且是一件更加困难的事。对于未经锻炼的眼睛来说,蜂群的飞舞是杂乱无章的一团,你根本不知道哪只蜜蜂是所谓的“归巢蜂”,哪种舞算是“圆舞”,哪种舞算是“摆尾舞”,更别提数清摆尾舞中转身的圈数了。
第一步要学习的是用眼睛跟踪一只特定的蜜蜂。无论它怎样在花丛中穿梭,怎样变换飞行的姿势和速度,尤其是,怎样在密密麻麻的蜂群中混迹隐身,一双训练有素的眼睛都应该象一架精密的雷达一样能够始终锁定它的所在。
这门功夫确实是对眼力的巨大挑战(这一点,在夏天打过蚊子的人都应该知道),其最困难之处在于蜜蜂实在是太小了,以至于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个体的特征,一旦跟踪失败,你就再也不可能把它从群体中找出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至少对于肉眼的认识能力来说),蜜蜂只有种类之分,没有个体之别,两只工蜂的关系就象两颗电子那样,可以完全地相互替换。
这门功夫又是养蜂人必备的最基本的素质,我用了一周的时间才完成这项训练,不过按老常的说法,这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这恐怕很大程度要归功于我从前在移动靶射击方面受过正规训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当你学会追踪一只单独的蜜蜂之后,下一步就是学会从“一窝蜂”中辨认出担任各种不同任务的子群(从中又可引发无数信息论、集合论、群论的思考),然后才可以逐渐领悟到蜂群中动力和信息的传播以及不同子群间协作和互动的方式。
从视觉上,那感觉就好像以前看立体画的经验:当你初看是,它只是一些杂乱、重复、错位的色块,毫无意义;你持续地、眼珠子一转都不转注视它,而它始终拒绝对你呈现,而你依然固执地凝视,突然,某个极点被突破了,你先是眼前一花,接着一个清亮透明的微型世界从那堆乱七八糟的色块中脱颖而出,仿佛透过一个窗口,你看见了一片本来并不存在的海滩或花林——于是一种狂喜从你心头油然泛起……
其实这情形在任何一种学习的过程中都存在,即使是极端抽象的哲学史,总是要经历一番不知所措的迷惘,最后达到豁然开朗的清明。
当你如同从电子到分子再到原子一般终于学会了观看蜂群,它就不再是一团嗡嗡作响的乌云,而是一个具有清晰结构的系统,它的功能是那样的单一,分工是那样的明细,它的游戏规则是那样的精确而不可违背,最后你会情不自禁地觉得它不是有一些单一个体组成的群体,而是一个自在的、完整的整体,一台机器,或者用计算机行业的术语来说,它是一个分布式计算机集群。
蜂群这个分布式计算系统其实并不复杂,它总共只有三套程序,这三套程序分别运行在名为蜂王、工蜂和雄蜂的三种型号的计算机上,这些计算机节点以蜂舞和标志性气味为媒介连接成一个灵敏互动的网络,这个网络不仅自成一体,而且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还具有非凡的容错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不仅如此,它还可以根据外界的变化来自我学习,并通过遗传变异而象病毒程序一样不断地自动升级。
这真是一个完美的硬软件集成系统,它令世间的一切电脑工程师自惭形秽——有什么办法呢?既然设计和编制它的那个天上的伟大的系统分析员名叫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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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雄蜂:加尔文新教伦理

“勤劳的蜜蜂”主要指工蜂而言,工蜂一般寿命为5周,出房3日就开始担负孵卵和清理巢房的任务,之后一直从事各种各样的体力劳动,到死也不得退休。这些繁重的劳动包括:调制花粉,喂养幼虫,分泌王浆,清除垃圾(如死蜂尸体),采集花粉,夯实花粉,采集花蜜,酿造蜂蜜,建造蜂房,采水,采树胶,抵御外敌,等等。
仅举一例即可说明工蜂劳动的繁重:“一只采集蜂每次载蜜量不超过40毫克,为了酿造一公斤蜂蜜,就得进行数万次的采集飞行。”(《养蜂知识大全》)
而雄蜂的生活则非常闲散,它们一生中的唯一事业就是与处女蜂王做爱。青春期的雄蜂“常在晴朗的午后2~4时出巢飞游”,如果幸运的话,就可在漫游的过程中邂逅出来进行“婚飞”的处女蜂王,如果更幸运的话,就可能得到女王的临幸。
然而这样的机会是非常渺茫的。首先,一个蜂群里同时会有数百只雄蜂,却绝对不允许同时存在两个蜂王。更糟糕的是,所有的蜂王都性冷淡,在她们最长可达数年的生命中,只进行数次婚飞,而且一旦开始产卵便不再交配。
因此,可以说绝大多数雄蜂的存在都是毫无价值的,它们是蜜蜂社会中的花花公子,堂·璜,它们是性爱骑士,消费者,浪漫主义者,本雅明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总结的那种“游手好闲的人(蜂)”,艺术家,旁观者,局外人(蜂)……
我从雄蜂身上看到了我自己。我领悟到:我的问题其实就在于:我拒绝做一只工蜂,拒绝接受工蜂们所奉行的那种代表着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精神的加尔文新教伦理。这种伦理把享乐看作罪过,把“因劳作而得救”当作天职。
根据马克斯·韦伯:“加尔文教徒们永不休息地进行劳作、有条有理地进行世俗活动”,因为,他们把世俗的成功看作是“受上帝宠幸的证据”。这样,他们就把“一种空前的系统性和计划性带入了社会和经济事物之中”,从而也就造就了资本主义。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已经看出,工蜂和蜂王(性冷淡,把性交纯粹看作是繁殖的手段: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性美德)无疑就是最完美的、最应受上帝宠幸的“加尔文教徒”,而以工蜂为主导的蜜蜂社会则无疑是排除了人性的弱点从而把理性(系统性和计划性)实践到极致的完美的新教社会——它已经超越了资本主义,顺利进入到了社会主义。
不过在这个完美的社会中还存在着一个疑点,一个谜:那就是雄蜂的存在。按照纯粹的理性原则来说,雄蜂的存在是多余的。它们完全可以退出历史舞台,把它们担负的交配任务移交给工蜂。或者退一万步讲,即便工蜂——作为完美的加尔文教徒——可能会因为对性的过度厌恶而不愿或不能完成这项兼职(这种情况已经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初露端倪:〔据报道〕,许多新一代的日本男青年已把和女友做爱看作是一种乏味的义务),即便如此,性冷淡的蜂王也不需要数以百计的面首(建议大幅度裁员)。
然而事实是那么多雄蜂存在着。根据黑格尔定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可见,冥冥中似乎还有一个声音在启示:仅仅靠辛勤的劳作,靠系统性和计划性的经济活动并不能实现完全的救赎。那些看似游手好闲的人其实也有他们特殊的使命,他们是相对于技术理性的制衡力量,是新福音的探索者,是先知这种古老角色在资本主义新条件的特殊形态——这绝非什么惊人之谈,历史上最伟大的先知之一,拿撒勒人耶稣,当他在伯利恒和各各他之间散布他那些耸人听闻的预言时,不也曾被腓力士人(当时的资本家)称为“不务正业的浪人”(大意如此,原话请查《福音书》)吗?
这种想法并未使我(作为雄蜂)感到得意,因为先知的命运注定是悲剧性的:耶稣被钉死了,梵·高或尼采疯了——而“通常在流蜜期过后,或新王已经产卵,工蜂便把雄蜂驱逐于边脾或箱底,甚至拖出巢外饿死。”——这就是为上帝所嘉许的资产阶级的高尚道德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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