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二,奇怪的鬼天氣

一早睡到九點半才恍惚地被電話鈴聲叫起。找媽的。對對方的問題漫不經心地應著,腦袋盤算著:天哪!怎麼沒人叫醒我!?看阿媽仍對著電視機,看她的 NHK,對於孫女突然爬起來接電話,倒有一臉茫然。是了,阿媽對於這隻電話的鈴聲儘管它叫的再久,也無法接收。不過,她對於另一隻電話,倒是很有反應。

趕緊盥洗一下,打定主意要乘坐那 TAXI 飛奔去辦公室,索性慢條斯理地沖一杯咖啡,吃起早餐來了。

招了輛計程車,司機非常有禮地詢問我的目的地,我也就氣定神閒地坐在後頭練我的「神鵰俠侶」,最近終於匡得老爸買了一整套金庸,真是太棒了。中午的時候,我繼續看神鵰,娜塔莎(編按:娜塔莎是典曉玲的同事)在看拇指 P 紀事,講的是一個年輕女性的腳拇指突然變成了陽具及其後。娜塔莎說她雖然從小就知道男女生理結構不同,男朋友也交過好幾個,但是到現在還是不習慣男人身上長了陰莖這件事。很難去想像自己身上沒有的東西的感覺與經驗,不過我們到下班前的結論是還好我們不必千方百計地要吃威而剛。

七月三十日,星期四,下午下大雨,路邊積水嚴重

昨天晚上聽了一場演講,不了解為什麼一個男人可以多話到這種程度?像青春小孔雀般極其展現他的博學多聞,別人講一句,他就要引經據典地講個十句,什麼東西都要找出個後現代大師理論解釋…真煩咧。

為什麼沒有半個男人有布萊特安德遜的俊美、詹姆斯伊哈的優雅、加上賈維斯考克的風趣戲謔?令人越想越難過。每次跟女朋友們討論的結論是:跟我們年紀差不大的台灣男性們,大部份不是固執己見地跟石雕一樣,就是滑不溜丟地閃東躲西,真是沒意思。

跟我同年的表姐最近要結婚,阿媽很高興她的孫兒輩裡終於有人要辦婚禮了,不然她每次問我有沒有好消息時,都遭我白眼。我明天應該去三越逛逛,藉機添購一下婚禮行頭。

八月一日,星期六,風沙很大

一早去新竹參加陳叔叔的告別式。整個告別式上我一直忍不住掉眼淚,大概擦掉了有三包面紙。台灣的喪禮真是光怪陸離:一堆根本不認識往生者的陌生人(陌生人間倒是彼此熟識、點頭,都是些民代的助理之流。真的有人的工作就是負責參加喜宴念祝辭,或者在喪禮中念念千篇一律的悼辭。),此起彼落的大哥大響聲,心不在焉的師公,超級廉價的催淚背景音樂…越是這樣我眼睛就越是紅腫。陳叔叔一個月前還在我家的晚飯席間談笑風生,我邊偷挾菜他還邊告訴我說:曉玲,妳農曆一月和七月時,開車要特別注意安全,最好自己少開車。這幾天爸媽心情都很低落,因為陳叔叔是他們的好友,特別是媽。平常她逮到我一定唸個不停,最近根本對我視而不見。

告別式一結束,我就跟妹說我要回去寫遺囑,交代我的財產(一台電腦、三隻貓、一台登山單車、一堆書、衣服、保養品和行動電話)如何分配,何種喪禮以及要邀請誰來參加。

電腦:妹妹
貓咪:拜託爸媽照顧(我的存款要移作養育貓咪的基金)
單車:爸(希望他踩一踩,肚子會小一點)
衣服:可能會落在哥假仙的新女友手中(想到這點便覺難受,希望阿媽搶先一步拿去給表妹她們,也希望哥不要拿死人的東西去獻殷勤,特別是這個死人是他自己的妹妹。)
書:誰拿都可以,拜託不要撕走書中的黑白照片。
保養品:阿媽要就給阿媽好了(每次都偷用我的 SK-II)
行動電話:媽(這樣她如果出去打牌贏錢,可以順便叫她買宵夜回家)

眼睛睜不開了。今天哭太久,眼睛酸痛不堪,明天再想要找誰好了。


八月二日,星期天,有夠倒楣

不知道那個白癡,星期天一早六點半就打電話來,全家都沒人願意起來接,響了十幾聲後,我終於爬起來,還沒走到客廳,電話就斷了。在電話旁等了三分鐘,那人竟然沒再打來,可惡。躺回去又睡不著了,這兩天為了下展的事,忙到焦頭爛額,連星期天都不能好好睡一覺。現在中國時報星期天都沒有水瓶鯨魚的漫畫了,老瓊的東西實在不怎麼樣。下午去書店看好想結個婚的單行本好了,希望沒有用塑膠套封起來。

現在書都貴得要死,裡面字數卻少得可憐,再加上作者的超級宇宙柔焦的沙龍照……我幹嘛替這些人出穿三宅一生的錢啊?

真不知道上網去跟別人聊天有什麼好玩的,昨天妹玩到三點多。不過也好啦,靠這種方式抒發見不到當兵男友的性焦慮,希望她不要太快兵變,不然我們那個古意小王子可能就會攜械逃亡,把我們全家打死。最近報紙上一堆這種可怕的新聞,真是 city jungle。昨天報上說還有一個男的要跟他前女友要回精液,聽了差點沒笑死。他應該學學黃義交──每次做完,都悉心地把後代子孫鎖進 007 手提箱裡帶走,免得有太多後顧之憂。受不了日本 A 片裡,男的常常射精在女人臉上的畫面,那女的還要裝出一副收到極其珍貴禮物的模樣。如果只是要敷臉,蛋白有效多了。建議那個前女友送一打新鮮雞蛋給那個惜精如血的一代蠢男。

八月五日,星期三,Bad Hair Day

最近累到連寫日記的力氣都沒有。好不容易拗到伊莎貝爾一起去看花木蘭。真是不錯,笑到必須常常換邊蹺腳。奇怪坐我旁邊那個男的一點反應都沒有,只是從頭到尾握住他女友的手,都沒聽到他在笑。

今天 K 打電話到辦公室來,叫我替他找一個不必花太多時間哄的女伴。他說自己實在太忙了,沒時間找一個需要正式交往的女朋友。問我有沒有認識年輕一點的,可以一起玩的。他還特別聲明超過 25 歲以上的他不要,因為女的到了 25、6 歲可能就會很想結婚。娜塔莎一聽,劈頭就說:K 要年輕的,又沒時間陪人家、賺的錢也不多,如果功夫不好,大概沒啥指望。話是沒錯,但難道男女交往就只剩下這些嗎?


回花蜜裡